阿里影业
公司简介
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是一家以创造快乐、成就梦想为使命的互联网影视公司,是以互联网为核心驱动,拥有粉丝运营、投融资、内容生产制作、宣传发行和院线服务平台的全产业链娱乐平台。
企业画像
影视、电影、出版、文娱传媒、影视制作、影视发行、影视营销、数字出版、影视娱乐、新闻出版、IP孵化运营、IP授权、多媒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字文创、数字经济
注册信息
阿里巴巴影業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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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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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06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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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非香港公司
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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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
戴玮,COO,戴玮,阿里影业COO。
李捷,执行董事&总裁,李捷,阿里影业执行董事。阿里文娱电影演出业务总裁、阿里影业总裁、淘票票总裁及大麦网CEO 负责包括阿里影业旗下平台淘票票、灯塔、凤凰云智、以及优酷电影、大麦等相关业务,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智能便捷的购票体验,打造最大的观影观演决策平台,促进中国电影演出行业的网络化、智能化和数据化。
吴乐茗,公司秘书,吴乐茗,为本集团之公司秘书及法律部主管.彼主要负责本集团之公司秘书事宜及法律事务.于二零零七年加入本集团之前,彼曾出任一间计算机公司的董事及出任一所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彼分别于一九九五年及一九九六年在中国香港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并在二零零二年在中国香港城市大学取得比较法律及中国法律硕士学位.彼于二零零一年成为中国香港高等法院事务律师. 吴乐茗先生已获委任为光汇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之公司秘书以及光汇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之授权代表,自二零一四年八月九日起生效。吴先生为本集团之总法律顾问。二零一四年八月九日起生效。吴先生为本集团之总法律顾问。在二零一四年一月加入本集团之前,吴先生为一所于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担任法务部主管超过六年时间。吴乐茗先生已获委任为首创钜大有限公司之公司秘书以及公司之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日起生效。吴乐茗(‘吴先生’)已获委任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第 3.05 条所规定的授权代表,以及根据公司条例代表公司在中国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的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于2016年9月26日获委任为亚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秘书。
张强,联席总裁,张强先生,拥有逾25年媒体行业经验。张先生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起出任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二零零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期间,彼为北京电视台副总编及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董事长。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六月期间,彼为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总经理。自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期间,彼为北京紫禁城信都电视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先生为一系列屡获殊荣之中国电影之总策划人,其中包括《中国合伙人》及《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张先生持有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学士学位及北京电影学院电影美学硕士学位。张强先生获委任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执行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起生效。
李连杰,非执行董事,李连杰先生,世界知名的武术家、电影明星及社会企业家。于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九年,李先生连续五年获得全国武术全能冠军。彼投身电影业逾30年,曾主演无数经典中国武术电影及国际热门影片,其中包括《少林寺》、《黄飞鸿》、《精武英雄》、《英雄》、《霍元甲》、《轰天炮4》、《致命罗密欧》、《木乃伊3》及《敢死队》。于二零零七年,李先生创立壹基金,倡导广泛参与慈善及义工活动,并于二零一零年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成立中国首个公益研究院,透过学位授予计划及企业培训计划,为中国培养新一代的社会工作领袖。获委任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已自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生效。李连杰先生已由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李连杰,非执行董事,华语影视男演员、导演、制作人 、武术运动员、商人。其代表作品包括《黄飞鸿之壮志凌云》、《致命武器4》、《投名状》等。2010年入选美国《时代周刊》“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百人榜”,2013年在《中华武术》三十年颁奖盛典中,获得“中华武术30年最具武术影响力人物奖”。创建公益组织壹基金,并担任世界卫生组织亲善大使、国际红十字会亲善大使。李连杰先生,世界知名的武术家、电影明星及社会企业家。于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九年,李先生连续五年获得全国武术全能冠军。彼投身电影业逾30年,曾主演无数经典中国武术电影及国际热门影片,其中包括《少林寺》、《黄飞鸿》、《精武英雄》、《英雄》、《霍元甲》、《轰天炮4》、《致命罗密欧》、《木乃伊3》及《敢死队》。于二零零七年,李先生创立壹基金,倡导广泛参与慈善及义工活动,并于二零一零年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成立中国首个公益研究院,透过学位授予计划及企业培训计划,为中国培养新一代的社会工作领袖。获委任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已自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生效。李连杰先生已由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原任太极禅文化董事长、总经理。
童小幪,独立非执行董事,童小幪先生,博裕资本之创办合伙人兼管理合伙人。在此之前,童先生为General Atlantic及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之管理合伙人,主管该公司之大中华区事务,并曾任多家公众上市公司及私人持有公司之董事。童先生毕业于哈佛大学,当时为Phi Beta Kappa会员。童小幪先生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起委任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晓锋,非执行董事,邵晓锋先生现任蚂蚁集团执行副总裁。 邵晓锋先生于2005年3月加入阿里巴巴,历任阿里巴巴集团网络安全负责人、淘宝网副总裁、阿里巴巴B2B中国事业部总经理、阿里影业董事长、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阿里巴巴集团秘书长、阿里巴巴集团风险委员会主席等职务。在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期间,邵晓锋先生曾担任支付宝总裁。邵晓锋先生持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
陈志宏,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宏先生,美国国籍陈志宏先生自2005年7月起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先生目前为苏黎世保险亚太区财产保险首席执行官,并兼任Zurich Insurance (Taiwan) Ltd执行董事、Zurich Australian InsuranceLtd及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 Australia Ltd执行董事。陈先生目前还兼任非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股份代码:8032)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九兴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1836)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前,陈先生于2005年3月至2010年10月担任苏黎世保险大中华及东南亚区首席执行官,于1993年9月至2005年3月担任PricewaterhouseCoopers中国及香港董事会成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主管合伙人等职。陈先生拥有美国注册会计师职称,并于1983年获得美国罗得岛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董事会已决议委任陈志宏先生为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由2015年12月1日起生效。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起,陈志宏先生获委任为中国七星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宏先生(‘陈先生’)获委任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樊路远,CEO,樊路远,大文娱事业群总裁 樊路远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大文娱事业群总裁。他自2016年1月起担任阿里影业执行董事,现担任阿里影业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 樊路远于2007年加入支付宝,并曾担任多个高级管理职位,包括支付宝总裁和蚂蚁集团财富管理业务总裁。 樊路远持有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宋立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宋立新,为《英才》杂志社社长,自一九九七年起担任《英才》杂志社总编辑,及后担任社长一职至今,在文化和财经领域拥有二十余年的丰富经验。在竞争激烈的平面媒体市场,宋女士带领《英才》杂志在中国业内树立品牌。《英才》杂志关注企业领袖和领袖企业,以独特视角报导成为进阶管理概念的一面旗帜,亦为财经界最具影响力的商业杂志之一。此外,宋女士于二零零一年创办“中国年度管理大会”,至今大会已连续举办十三届。宋女士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以及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宋立新女士已获委任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